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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提醒,“人民币版”鬼币不能出售、使用。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5起非法生产、销售人民币硬币典型案例,告诫商户不得制造、销售人民币硬币,社会公众不得购买、使用人民币硬币。图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公布的非法生产销售“人民币版”硬币典型案例中涉及的一枚硬币。此图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和国家信用的重要体现。然而,一些商家生产、销售的硬币使用或模仿流通中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整体图案,或人民币正反面关键场景的图案,如人的头像,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国家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人民币图案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制造、仿制、购买、销售人民币图案,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优惠券等上使用人民币图案。此次公布的案件中,曝出2025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一家殡葬用品店在销售“人民币版”鬼币。当地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黑钱批发商王某给予警告、罚款4500元,并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杨印刷工被罚款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涉案黑币全部销毁。图为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人民币版”硬币典型案件中的一枚硬币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的批评。此图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此外,有关部门还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一家贸易公司制造销售“人民币版”鬼币案、河南省商丘市一家造纸公司销售部在吉林省辽源市一家店铺非法销售“人民币版”鬼币案、青海省西宁市殡葬部门销售“人民币版”鬼币案等。图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公布的一起典型非法制造及销售“人民币版”货币事件涉及的硬币。此图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做好金融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人民币版”硬币的行为。通过打击销售,有效维护了人民币的形象和信誉。三部门警告,普通民众不得购买、使用“人民币版”鬼币,商家不得制造、销售“人民币版”鬼币。公民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人民币版”硬币的行为,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举报,公安部有关部门将依法调查并采取行动。 (记者吴宇)
(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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